文/陈健 陈志(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知识产权贸易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影响中美经贸关系健康发展的焦点问题之一。为更直观地反映中国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本文利用世界银行数据,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贸易总额、净出口额、贸易依存度、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显示性指标”,从总量、比例、结构等方面全面分析了2001年至2018年中美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贸易竞争力的变化。
一、美国知识产权贸易总额远超中国,中美差距居高不下
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中美两国知识产权贸易总额皆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分别由2001年的20.48亿美元和661.5亿美元上升至2018年的413.44亿美元和1842.02亿美元。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是全球知识产权贸易最发达的国家,知识产权贸易额长期位居全球第一,且相对其他国家的领先优势还在不断扩大。中国知识产权贸易总额虽快速上升,已超越英国、德国、法国等主要发达国家,从全球第13位上升至全球第3位,知识产权贸易越趋活跃,但2018年与美国和日本的差距仍分别高达1429亿美元和259亿美元。
二、美国知识产权贸易保持巨额顺差,中国知识产权贸易逆差持续攀升
从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贸易进出口额排名来看,美国知识产权贸易出口位居全球第一,出口额高达1304.51亿美元,知识产权进口额为537.51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知识产权贸易净出口额常年位居全球之首。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多年来也保持着较高的贸易顺差。与之相比,中国知识产权出口额增长缓慢,远远落后于主要发达国家,进口额却在近年来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这导致中国知识产权贸易逆差数额巨大,且增长趋势明显,成为仅次于爱尔兰的知识产权贸易逆差最大的国家之一。
三、中国知识产权贸易依存度远低于美国,知识产权短期内难以助力未来经济和贸易发展
知识产权贸易依存度通常用知识产权贸易总额占该国GDP的比重和知识产权贸易总额占该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两个指标来表示。知识产权贸易依存度越大,表明该国在知识产权国际市场的参与度越高,知识产权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大。
长期以来,中国知识产权贸易依存度处于较低水平。中国知识产权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仅由2001年的0.15%增长至2018年的0.3%。尽管美国的知识产权贸易依存度水平一直上下波动,且自2011年以来呈递减态势,但2018年依然达到0.9%,显著髙于中国。而日本、英国、法国、韩国、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近20年来通过不断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有效提升了本国在知识产权国际市场的参与度,2018年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贸易依存度均超过1.0%,中国与其形成极大差距。
从贸易结构来看,中国知识产权贸易总额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虽有所上升,但仅从2001年的1.58%上升至2018年的5.44%,而美国长期稳定在14%左右,日本则从2010年起超过美国跃居第一,2018年比例已高达17.04%。中国知识产权贸易总额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不仅远远低于美国、日本,也低于英国、德国、法国、韩国等国家。这表明中国知识产权贸易在服务贸易中的重要性不高,服务贸易结构亟待进一步优化。
四、中国知识产权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显著低于美国,且增速缓慢
知识产权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MS)指该国知识产权出口额与全球知识产权出口额之比,MS越大,表明该国知识产权国际市场占有率越高,国际竞争力越强;MS越小,表明该国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越弱。
从2001年至2018年知识产权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来看,美国在全球知识产权出口市场中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在2001年高达54.22%,远超其他经济体,尽管近年来随着其他经济体知识产权出口的快速增长,美国的市场份额逐步下降,但2018年这一份额仍高达35.05%,具有绝对优势。日本知识产权出口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长期稳定在一成左右,是全球知识产权出口大国。欧洲大国也保持着相对稳定和较高的占有率。与之相比,中国的全球市场份额显得微不足道,从2001年的0.12%缓慢增长至2018年的1.19%,甚至不及韩国2.08%的水平。
五、美国在知识产权贸易领域具有强劲的国际竞争力,中国竞争力指数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知识产权贸易竞争力指数(TC)指该国知识产权贸易净出口额占该国知识产权贸易进出口总额之比,该指标范围在[-1,1]之间。TC>0.4时,表明该国知识产权贸易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0.1
2001年至2018年,美国的知识产权贸易竞争力指数一直稳定在0.4以上,显示出美国在知识产权贸易领域具有非常强劲的国际竞争力。日本近年来知识产权贸易竞争力指数快速上升,2018年已经接近美国的竞争力水平。德国后来居上,竞争力指数已由2001年的-0.22上升至2018年的0.22,显示出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中国知识产权贸易竞争力指数始终处于低水平,甚至一度低于-0.94,尽管近年来略有上升,但仍大大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这表明中国的知识产权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这与中国作为知识产权数量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
六、美国知识产权出口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明显,中国基本不具备比较优势
知识产权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该国知识产权出口额在该国出口总额中的份额与全球知识产权出口额在全球出口总额中的份额的比值,这一指标反映了该国知识产权的出口与世界平均出口水平相比的相对优势。当RCA>2.5时,表明该国知识产权出口具有非常强劲的全球竞争力;当1.25
2001年至2018年,美国的知识产权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持续下降,但在2016年之前均大于2.5,比较优势显著,2018年下降至2.47,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与之不同的是,日本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一直保持在2.5以上,且在2010年超越美国成为该指数最高的国家,并一度高达3.7,远远高于其它发达国家。德国、英国、法国、韩国等国家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基本保持在0.5~1.5之间,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中国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一直低于0.1,仅在2017年和2018年有所飞跃,分别达到0.34和0.37的水平,但仍低于0.8,可以说中国知识产权出口在全球市场的比较优势是非常薄弱的。
七、初步结论与建议
通过与美国及世界其他主要发达国家的全方位比较,本文发现,美国等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贸易在全球市场上具有绝对优势,而中国的比较劣势明显,竞争力薄弱,在诸多指标上与美国的差距正在扩大。其原因主要在于:(1)我国国际贸易结构不均衡。我国长期以来以货物出口为主,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不掌握产品的核心专利和品牌,往往需要支付大量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2)我国高质量知识产权供给不足。我国创新政策过度关注知识产权数量,使我国知识产权面临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不能成为提升知识产权贸易竞争力的支撑。(3)我国知识产权贸易的输出机制不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贸易逆差很大一部分都是外国跨国公司通过与其在我国设立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广泛收取许可使用费而形成的,而我国企业忽视主动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性,在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中也缺乏应对经验。
未来,应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由重视数量向重视质量转变,打造知识产权贸易竞争的新优势。一方面,应以加大我国高质量知识产权供给为着眼点,尊重知识产权发展的内在规律,着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的“强与优”,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变现水平,减小我国对知识产权进口的依赖;另一方面,我国应进一步巩固与其它国家的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贸易规则的制定,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鼓励企业的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出口的风险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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