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科技副总”的江苏产学研合作活跃度研究

日期:2020-04-01        来源:《科技中国》2020年第一期pp.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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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赵华(盐城工学院科技产业处)

  本文通过对江苏省2013—2019年从全国318家高校院所选聘的3581名“科技副总”进行统计,分析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活跃度的地域、高校以及企业分布特征和变化趋势,进而研究影响产学研合作活跃度的主要因素,并针对性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据统计,从2011年到2018年,政府为高校基础科学研究提供的资金从411.8亿元增加到1118亿元,但国家和企业对高校科技成果需求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究其原因,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没有充分发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市场作用,高校院所尚未完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微观上抑制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宏观上造成了国家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的脱节。产学研合作是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驱动源泉,是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因此,产学研合作的活跃度成为国家和地方的科技创新能力高低的风向标。

  “科技副总”是江苏首创的企业柔性引才机制,是“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计划从全国高校院所柔性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到江苏的企业中担任科技类的副总等职务,引导全国高校院所的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科技副总”充分发挥个人和所在高校院所的综合优势,积极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研发平台建设,引进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和团队,极大地推动了江苏的产学研工作,成为江苏产学研合作中最活跃的亮丽风景。

  本文通过对江苏省2013—2019年连续七年从318家高校院所选聘3581名“科技副总”进行统计分析,从地区、企业和高校院所三个维度研究江苏产学研合作的分布特征,以及影响产学研合作活跃度的主要因素等。

  一、江苏产学研合作活跃度的地区特征

  (一)江苏产学研合作活跃度的总体格局

  从入选的“科技副总”的年代分布情况来看,2018年“科技副总”的政策做了重大调整,改专家评审制为资格审查制,改经费支持为项目扶持,虽然取消了专项经费的一次性支持,“科技副总”的含金量却更高了,更得到高校院所和企业的青睐,入选数从过去每年平均500名左右增加到1000名左右。从入选的“科技副总”的地区分布情况来看,扬州市远高于其它地区, 说明该市较其他地区的产学研活动更为活跃;泰州市入选数最少,说明该市的产学研活动很不活跃。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位于苏北的徐州、盐城、淮安入选数分别位于二、三、四名,由于这三个地区自身高校院所的资源不足,企业的科技创新需求较为旺盛,产学研合作的活跃度较高,而高校院所较多的南京市却表现平平,需要进一步深入地反思和研究。

  (二)江苏产学研合作活跃度的变动趋势

  从参与的高校院所数量来看,扬州市、徐州市和淮安市较多,说明这三个地区对高校院所更具有吸引力;从高校与地区的合作度来看,盐城市、扬州市、常州市和南京市较高,说明这四个地区与高校院所有较为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从入选的本市和本省的高校院所占比来看,常州市和盐城市两个地区与本市的高校院所合作度高,南京市和连云港市两个地区与本省的高校院所合作度高,而扬州市和宿迁市两个地区与省外的高校院所有着较为广泛的合作关系。

  在入选数超过30人的地区中,扬州市除了与本地区的扬州大学紧密合作外,还与外地区的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有着较多的产学研合作;南通市除了与本地区的南通大学合作外,还与外地区的江苏理工学院有着较多的产学研合作;其他地区都只与本地区的高校院所有着产学研合作关系;南京市虽然高校众多,但只有南京工程学院的产学研合作较为活跃;宿迁市和泰州市由于本地区高校院所较少,产学研合作的活跃度不高。

  二、江苏产学研合作活跃度的企业特征

  2013—2019年,江苏省共有3581家企业选聘了“科技副总”,剔除其中连续申报的企业后,实有3015家企业参与“科技副总”选聘。按照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对这些企业进行的统计,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比较活跃,只有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对比较滞后,总体来说,江苏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学研合作都比较活跃。

  三、江苏产学研合作活跃度的高校特征

  从入选“科技副总”的高校所在地区来看,省内高校院所明显多于省外;省内高校入选数前三名的分别是盐城工学院、江苏大学和江南大学,省外高校入选数前三名的分别是武汉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科研院所入选数前三名的分别是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

  江苏高校院所入选数最多,达到2396名,占比66.9%;27个外省的高校院所参与了江苏的“科技副总”选聘,高校院所入选数较多的地区依次为上海、北京和湖北,占比分布为4.1%、3.4%和3.0%。

  产学研合作全部覆盖江苏13个地级市的高校有东南大学、扬州大学和江苏大学,说明这三所高校在江苏的产学研合作范围最广;省外高校院所中只有华东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涉足了10个地级市,说明这两所省外高校在江苏产学研合作的活跃度高。在地级市入选数超过10名的高校院所中,江南大学最多,达到6个,除了所在地无锡市外,还有扬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淮安市和盐城市,说明该校产学研合作范围和人数的综合度最高;江苏大学和南京林业大学为4个;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南京工程学院为3个。

  四、江苏产学研合作因素分析及政策建议

  (一)产学研合作的要素分析

  产学研合作是高校院所和企业在政府引导下基于优势互补而形成的一种联结关系。江苏通过“科技副总”的引导将高校院所的人才向企业集聚,对政府、企业、高校院所和相关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等主要因素都做了详细的部署,对江苏产学研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政府层面,2018年前主要是给予专项经费支持,2018年后改经费支持为项目扶持,如在任期内与企业达成30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的支持。政策调整后,“科技副总”申报数较往年翻了一倍,激发了校企双方的产学研合作的热情。

  从产业或企业层面,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领域,并要求申报企业是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或是国家或省级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这些重点支持的产业或企业不仅具有较强烈的创新需求,而且能够给科研人员提供足够的科研条件,为活跃产学研合作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从高校和科研人员或团队层面,要求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这些规定从产学研合作的源头凝聚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人员和具有良好研发条件的高校院所,成为活跃产学研工作的重要驱动因素。

  总的来说,江苏施行的“科技副总”方案,极大地调动了产学研合作中的各个要素的积极性。从江苏技术交易相关数据可以得到验证,2013年以来技术交易活动持续活跃,技术合同的成交项数和成交额都位居全国前列,2018年技术交易额突破千亿大关,且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技术交易较为活跃。

  (二)政策启示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产学研合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政府通过制定精准的产学研激励政策,协调产学研合作中各个创新主体的利益关系;改变以往全部以经费支持的方式,引导产学研合作中各个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带动风投等社会资本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投入强度,从而增强高校院所的技术输出能力,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强调企业的主体地位。企业是产学研合作的主体,企业主导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企业自身要重视创新技术整合能力的提升,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资金投入,积极主动向高校院所寻求合作,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凝聚一批国内外高水平的教授或博士,汇聚一批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高校院所,着力建立目标一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科技创新联盟。

  提升高校院所参与的积极性。高校院所是产学研合作的根基。高校院所加大对人才引进、培养和培训的支持力度, 加强对科研活动经费的投入力度,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引导高校院所的科研设备、科研人才和创新知识向企业流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兼薪,完善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机制,吸引企业参与高校基础研发或关键技术研发。

  完善政产学研的协同创新体系。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促进高校院所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形成以高校院所、企业合作为主体,政府为桥梁的合作机制,促进高校院所、政府、企业产学研合作的长期、深入和稳定。政府加强产学研网络体系建设,形成一个集信息、知识、人才和技术等创新资源为一体的资源共享平台和产学研沟通平台。政府实施产学研合作成果的分级资助政策,构建一个由共同目标做指引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基金项目】

  江苏省科技厅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江苏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政策体系与保障机制研究”(BR2018022);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面向苏北地区的产学研科技信息协同创新服务模式研究”(2018SJA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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