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航1 ,肖克峰2,于晶晶1,伍晓强1,师进生2
(1.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2.青岛农业大学)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为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改革指明了方向。2016年6月,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 《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予以废止,并明确规定科技成果鉴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在之后的三年多时间里,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成为传统科技成果鉴定的替代方式。第三方评价机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发展过程较为缓慢,正在经历着改革的“阵痛”。
一、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痛点
(一)社会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公信力偏低
自1994年10月《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发布以来,科技成果鉴定已经走过了25年的历程。在这段时间中,科技成果鉴定一直是由政府主导。科技成果完成方以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使用方形成了对官方评价机构信任的惯性,当科技成果评价的实施主体变为社会化的第三方机构时,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较高的公信力。
改革后评价的实施主体改为社会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实现了评价的独立性,有助于评价沿着更加客观、公正的方向发展。但是在初始阶段,可实操的评价理论和相关评价标准并没有较大发展,这导致第三方评价机构所采用的评价方式依然是与传统鉴定基本相同的以专家主观意见为主的评价方式。同样的评价方式,不同的评价实施主体,社会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与官方评价机构相比自然不会有更高的公信力。
(二)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管较难
评价机构社会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是政府部门如果只放不管,很容易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由于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的多个应用目的要求评价结论应具备一定的公允性,因而政府对社会化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监管的关键点在于评价结论的公允性。由于传统鉴定结论与科技成果客观证明材料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这导致鉴定结论是不可以重复的,公允性极低。当前,许多第三方评价机构依然采用的是与传统鉴定类似的评价方式,因而政府对评价报告质量的监管也就变得无法实现。“后鉴定时代”如何合理地实现“放管结合”成为科技成果评价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评价结果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作用较弱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过,科学的产生和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是科技成果的最终导向。当前科技成果评价的结论依然是以传统的“国际领先”“国际先进”等抽象的词汇或者简单的专家打分为主。这些评价结论在科技成果奖励或者项目管理等单一应用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关联很小,无法给技术交易的各方提供更多参考价值。这样易于形成仅为了评奖而评价,仅为了项目而评价的方式,无法引导评奖后或项目结题后所形成成果的后续转化。
二、青岛市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设之简政放权
作为国家科技成果评价试点中唯一的计划单列市,近年来,青岛市围绕“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这个方向,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方面的作用,培育社会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价,真正由市场“唱主角”,让科技成果更快获得投资方、合作方的认可及政府支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
(一)简政放权第一阶段——取消鉴定
2009年,青岛市成为科技部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地区。在试点初期阶段,青岛市科技局就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实行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青岛市科技局将科技成果评价活动的组织管理职能下放至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更名前为青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由民办非企单位青岛科技工程咨询研究院具体开展评价业务,完成了由政府主导的科技成果鉴定向第三方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承担科技成果评价的转变。
(二)简政放权第二阶段——多家评价机构竞争
在一期试点的后半段,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并探索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管理与服务模式,青岛市科技局面向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展开调研,针对试点初期出现的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机构单一、评价人员队伍行业专业知识欠缺、评价效率较低等相关问题,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增扩了包括行业协会、学会等在内的四家行业专业评价服务机构,改变试点初期单一评价机构垄断的格局。
(三)简政放权第三阶段——社会化第三方评价机构
2014年,青岛市成为科技部科技成果评价二期试点地区。根据国家奖励办科技成果评价二期试点要求,青岛市科技局相继出台了《青岛市关于开展二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将青岛市科技成果评价的行业管理职能赋予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引进并完善了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采取“建体系、搭平台、组队伍、促改革”系列举措,培养了一支专业的科技成果评价队伍,培育社会化第三方评价机构30余家,将实施科技成果评价的功能放到社会化机构中,完成了由事业单位评价机构到社会化评价机构的转变。评价方式实现了由专家主观评价方式到标准化评价方式的转变。
三、青岛市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设之放管结合
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对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监管的利器就是“标准化”。在评价二期试点初期,青岛市引入了中关村巨加值科技评价研究院的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并且在该体系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团队对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进行深度研发,解决了诸多评价实操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了以成熟度、创新度和先进度为核心指标的新型标准化评价体系,提出了“技术三基色”理论。
在理论研究和评价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2017年2月,青岛市发布了地方标准《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规范》。2019年5月,青岛市联合天津、北京、上海等13个省市的33家单位共同起草并通过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评价规范》团体标准,从评价原则、程序、要求和方法等方面为规范市场化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行为提供了操作规范。这一系列标准不仅实现了评价流程的标准化,最重要的是实现了评价方法的标准化。这些标准化的评价方法明确了评价结果与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之间的关联,使得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可以复核,极大地提高了评价结论的公允性。
在评价实操中,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按标准进行评价,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则可以按标准进行审核。通过“标准化”,青岛市实现了对评价报告质量的监管,进而实现了对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的监管。
四、青岛市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设之优化服务
在开展科技成果评价业务初期,社会化评价机构还存在公信力低、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亟需政府机构给予相关的指导和扶持,此时政府的“服务”职能显得尤为重要。青岛市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的服务措施来提升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
(一)为评价机构提供可信且有用的评价方法
青岛市组织专家深入研究评价理论并在实践中应用,同时,及时总结评价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尽快完善,形成了新型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该体系采用“关键证据法”,明确了评价结论与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关联,要求所有评价结论必须要有证明材料作为支撑,不允许做引申性描述,让评价结果更可信,极大地提高了评价报告的可信度,从而提升了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在该标准化评价体系中,明确了评价核心指标的定义和详细的等级定义,同时明确了每个指标等级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关键节点的关联,让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各方能够从评价结论中获得重要的参考,从而使得评价结果更加有用,提升了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服务质量。
(二)建立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
可操作性是决定一个评价体系能否在现实中应用的关键因素。青岛市的一系列标准是建立在2000多个评价实操案例基础上的,因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青岛市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中,评价流程、评价方法以及评价过程文档包括评价申请表、原始材料、评价报告、咨询专家意见表等均实现了标准化。评价的标准化让评价流程更规范,让评价人员实施评价时更加简单,从而在保证相同评价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降低对评价人员水平的要求,降低评价的成本,减少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负担,促进科技成果评价的良性发展。
(三)建立标准化评价网络平台
为方便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开展,青岛市科技局立项建设了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网络平台。该平台按照青岛市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的实操流程建立,对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免费开放。通过该平台,科技成果评价人员可以非常方便地撰写并提交评价报告,评价咨询专家可以快速地审核评价报告初稿,并给出修改意见,降低了评价周期,节约了评价成本。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的评价报告审核人员则可以通过该平台审核报告。同时,该平台还实现评价和审核过程留痕,便于评价全过程监管。
此外,该平台通过评价体系所形成的科技成果数据库能够体现成果技术核心特性,有利于各成果完成单位进行以转化为导向的成果筛选。同时可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对接,从而促进科技成果规模化转化。
(四)组织编写《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理论与实务》
为了更好地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2018年2月,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的支持下,青岛市科技局组织编写了《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理论与实务》一书。该书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正式出版,全面介绍了现有的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的相关理论、评价实际操作方法和相关政策。该书极大地方便了科技成果评价人员进行评价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已经成为天津、上海和青岛等市科技评估师培训班的教材。科技评价人员在实际评价过程中,也可以通过该书很方便地查阅评价相关方法或政策。该书成为科技评价人员人手一册的工具书。
(五)组织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培训
青岛市注重对科技评价专业人员的培养,大力开展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培训活动,全面提升科技评价人员的评价技能。青岛市组织专家团队精心设计培训内容,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环节除了包括常规的课堂讲授、笔试考试和评价报告撰写考试等环节,还包括一个一般培训中不常有但实际效果非常好的环节,那就是在评价报告撰写考试环节,所有学员的报告都要由专家组给出明确的评阅意见并反馈给学员,学员再根据意见修改评价报告。这个反馈修改的环节极大地提升了学员的评价实操能力。
青岛市已在本市举办了“海洋+科技评估师培训班”、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培训班等一系列评价专业培训班共六期,培训专业科技评价人员300余人。通过这些培训,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标准得到了深入地宣贯,科技评价人员的专业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升,解决了第三方评价机构专业化人才短缺的问题。
五、青岛市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设之效果
(一)在青岛市的应用与效果
近几年,青岛市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从2015年至2018年,全市技术交易额从60.5亿元增加到155.82亿,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有了较大提升。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重要工具在促进科技成果规模化转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2019年9月份,青岛市采用新型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共完成科技标准化评价项目2000余项。从评价项目的应用方向来看,以参评国家、省和市级科技奖励为目的的成果管理类评价项目1000余项,以技术交易为目的的评价项目600余项,还有一些是以项目管理为目的的。其中,在服务“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方面,评价报告对于帮助提升首台套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加强首台套产品供需对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助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青岛成果评价机构为海尔、海信、中车等青岛市优势产业领军企业提供评价服务152项,对于引导企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助推区域新旧动能转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双创背景下,青岛市成果评价机构服务30余项创业项目竞争科技创业奖,行业涵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互联网+”等领域,占到科技创业奖受理总数的七成以上,发挥了科技中介服务的“科技管家”作用。借助成果评价机构在文献检索、技术咨询、商业前景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初创企业相当于配备了一个“外脑”或“智库”。成果评价机构帮助企业梳理、修改、提炼成果,从而达到指导研发方向、积聚市场资源、加速创业企业发展的目的。
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在培养技术转移人才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青岛市共举办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十余场,培训技术经理人一千余人,这些人员已经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规模化转化的生力军。在技术经理人的培训中,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课程成为必修课程。通过培训,技术经理人已经将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作为科技成果筛选和推广中沟通交流的重要工具。
(二)在全国范围的应用与效果
青岛模式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以其实用性受到了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和全国多个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的认可。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的面向全国科技管理部门和技术转移机构负责人的培训班、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组织的技术转移技能培训班上,以及在上海、天津、山东、广东、浙江、吉林、河北、福建、黑龙江、甘肃和内蒙古等十余个省市自治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转移人才培训班上,青岛模式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都成为核心课程之一,累计培训6000余人。这个课程提升了技术转移人员对科技成果价值判断的能力和相互之间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在培养科技成果评价专业人才方面,青岛模式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培训体系也受到了全国评价专业人才的认可。在青岛市举办的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标准培训班上,来自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20余省市自治区的学员参加培训并获得了专业的评价知识和技能。天津市和上海市已经分别在2019年3月和8月将青岛模式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培训体系引入本地,分别培训专业的科技评价人员60余人,有效地推动了本地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工作的发展。
六、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设之思考
青岛市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已经形成一条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新路径。但是,该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评价改革也正处于初级阶段。在由政府主导的鉴定向社会化第三方机构评价转变的改革过程中,科技成果评价的各方,包括科研人员、评价机构、专家、报告使用方等,都面临着认识层面的问题和转变。评价机构的评价能力和公信力还有待提高。从青岛的实践经验来看,在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进程中,科技管理部门的作用至关重要,需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落到实处,进而促进科技成果规模化转化。
首先,政府要充分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让第三方评价机构承担起科技成果评价的职能。在此过程中,科技成果评价报告质量的监管是监管过程中的难点,而将评价过程“标准化”是实现放管结合的重要方式。科技管理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适度监管是第三方机构评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改革初期尤为重要。随着标准化评价体系的成熟,各管理部门的监管会变得越来越简单可控,同时可通过深层次优化第三方科技评价机构和人员的服务,全面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公信力。
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建设的“放管服”知易行难。相关管理人员要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理念的认识,重视对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和实施体系的研究,从而使科技成果评价真正服务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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