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他大学科技成果运营模式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启示

日期:2019-05-21        来源:《科技中国》2019年第五期pp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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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恒1,赫英淇1,罗成2

  (1.江苏大学;2.广州市科技局)

  2018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54万件,同比增长11.6%,授权发明专利43.2万件,同比增长2.9%,居世界首位。高校作为我国科研人才、科研机构、科研因素集聚的高地,是专利创造和转化的重要主体,但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却仍有难点和堵点,潜力尚未充分发挥。根据教育部统计,近5年来,中国高校的专利转让率、专利收益与科研经费投入比均低于5%。因此,学习国外高校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释放高校创新活力,是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的重要实践。

  一、犹他大学科技成果运营模式

  科技成果运营的本质是一种商业活动,科技成果运营模式是实现商业价值最大化的成果转化方法,是确保成功转化的重要基础。根据美国高校技术转移经理人协会(AUTM)委托梅肯研究院发布的美国高校技术转移报告显示,2016年,在所有接受调查的225所高校中,犹他大学的技术转移和商业化指数最高,排名第一。犹他大学之所以能够位列第一名,是由于许可收入和初创企业两项指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综合得分最高。从2012年到2015年,犹他大学许可收入2.118亿美元,同期,犹他大学的初创企业达到69家。犹他大学依托其技术和风投商业化办公室(TVC,以下简称商业化办公室)、商业化引擎委员会(CEC,以下简称引擎委员会)推行的“商业化引擎”工程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为其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商业化引擎”工程

  “商业化引擎”是一整套涵盖科技成果增值、审查和降低风险的商业化工程,通过该工程,学校的所有科技成果都由商业化办公室管理,使得商业化办公室能掌握犹他大学所有的科技成果资产。“商业化引擎”的目标是对早期或仍在研发阶段的科技成果进行降低风险处理,并为值得转化的科技成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将它们进行商业转化,同时设立引擎基金,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提供阶段性资金支持。“商业化引擎”包括深入了解科技成果、发现价值、匹配市场、咨询潜在客户、保护知识产权、个性化制定商业模式、确定阶段性目标以及执行“加速器计划”。通过“商业化引擎”,商业化办公室、项目负责人、投资经理、市场领域专家以及潜在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等构建了良好的互利伙伴关系。

  (二)商业化引擎委员会(CEC)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犹他大学设立了由多领域专家组成的商业化引擎委员会作为领导和支持机构为大学产生的科技成果提供“商业化引擎”服务,集中优势资源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和堵点。引擎委员会由投资者、企业家及各领域专家组成,为犹他大学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对引擎基金的使用进行审核。

  (三)技术和风投商业化办公室(TVC)

  1967年,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科技成果、产业、风投和社会资本对接平台,在犹他大学研究基金会的支持下,犹他大学组建成立了技术和风投商业化办公室,近年来该办公室推进成果商业化成效明显,全面推进了犹他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初创企业建设、提交专利申请、提供科研资助等业务。商业化办公室由专利许可、商业、法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同时配备了一名商业和技术开发经理(以下简称开发经理)以及一名分析师为科研项目负责人服务,确保科研人员能够专注于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则交由专业人员负责。商业化办公室通过“商业化引擎”模式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以许可知识产权等方式为科技成果负责人和学校带来经济价值,以提供创业机会、技术信息等方式支持当地建设和发展,以及在创新创业方面培育学生等的社会价值。目前,商业化办公室已经成为全美在评估和降低风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最好的专业化机构之一。

  (四)“商业化引擎”流程

  “商业化引擎”流程主要包括“二冲程”和“四缸”两个阶段。首先由科技成果项目负责人向商业化办公室提交科技成果披露表,商业化办公室分配开发经理和分析师为项目负责人提供科技成果商业化服务。在提交披露表之后,将经历“二冲程”和“四缸”两个阶段为成果转化提速。在科技成果研发过程中可根据研发阶段,多次申请引擎基金获得资金支持。

  “二冲程”是为期12周的讨论整理期,由开发经理和分析师以及项目负责人围绕科技成果展开技术分析、价值分析、市场概况、竞争格局、知识产权分析、审核论证,在深入理解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筛选现阶段有潜力转化的项目进入“四缸”阶段。

  “四缸”即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加速期。如科技成果有明确匹配对象,则该科技成果转化将以营销为目的,直接推荐至适合企业;其余科技成果则将进入为期10周的“加速器”阶段,进一步完善,为成果转化做准备。

  二、对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启示

  (一)高校科技成果应重视其商业价值

  我国高校存在着“重论文轻技术,重研究轻推广”的问题,科研人员重心放在论文、著作和应付考核等内容上,专利和科技成果数量不少、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产生的专利和科技成果往往与企业的需求之间存在偏差,较难进行商业化,且常以较低对价向技术需求方提供专利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商业价值难以实现。我国高校应树立科技成果商业化的理念,重视科技成果商业价值开发,按商业化的模式来开展科技成果的高价值转化,应将科技成果商业化有关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或提高考核权重。

  (二)高校需扩大市场化“朋友圈”

  科研人员专长是科研,不善于与企业谈判。与企业相比,高校在科技成果运营方面所能投入的资源有限。犹他大学充分发挥了商业化引擎委员会的作用,引入各行业、领域的专家,营造了庞大的商业关系网,有力地促进了该校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国高校提供了新的思路。建议我国高校应充分发挥学术机构、社会团体、校友组织等优势,构建价值网络,促进校地融合,整合科研人员、投资机构、企业等资源,扩大“朋友圈”。

  (三)成果转化需依托专业化的服务机构

  犹他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离不开商业化办公室和引擎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专业化的服务,我国高校缺乏专业的机构或平台帮助科研人员实现科技成果商业化,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或委托科技成果商业化平台等专业机构,聘请科技成果转化经理人负责科技成果运营。

  (四)整合优势资源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借鉴犹他大学“商业化引擎”经验,利用其资源整合、集中突破的作用,建立类似“二冲程”和“四缸”的科技成果培育机制,构建项目负责人、投资经理、市场领域专家以及潜在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之间的良好关系,让科技成果从实验室阶段即得到商业价值的开发和培育,促进其转化。

  (五)发展天使投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

  资金短缺同样是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地方政府可与高校共同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投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有条件的高校也可借鉴犹他大学经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在科技成果研发过程中提供阶段性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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