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院朱欣乐副研究员、魏世杰研究员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沈南鹏、马化腾、陈天桥都开始关注这个领域

日期:2022-09-07        来源:www.casted.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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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
4月30日,看到腾讯公司发布“新基石研究员项目”的消息,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朱欣乐激动地发了条朋友圈。
作为长期关注我国基础研究发展的研究人员,朱欣乐深知这一计划的意义。
“新基石研究员项目”将长期稳定地支持一批在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全职工作的科学家自主选择研究方向,聚焦“从0到1”的原始创新。在未来10年里,腾讯公司将为该项目投入100亿元人民币。
像一块石头落入湖面,该项目在基础研究领域激起层层涟漪。
武汉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转发了相关消息,他们同朱欣乐一样,期待着“后续”——项目申报资格、申报渠道等更多信息将陆续公布,年内正式启动申报。
100亿元,可谓大手笔。
对于我国基础研究需要的总经费来说,它或许还微不足道,但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社会资金正在涌动,各界疾呼多年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已经开始。

近年来,有关部门重视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将“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基础研究”写进了政策和法条。

2018年《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慈善捐赠等措施,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2020年科技部办公厅等6部门在有关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支持社会各界设立基础研究捐赠基金。

2021年修订通过的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国家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给予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
这些“重磅”文件为基础研究投入确立了坚定的“多元化”方向,具体到落实层面,接受采访的专家们一致认为,还需要政府出台更具体细致的支持政策。

“应该有更多具体的引导政策,比如企业捐赠了基础研究,这笔钱应该在税收上进行一定的抵扣或优惠。政府和社会也应该表彰支持基础研究的企业或个人。”杨卫表示。

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魏世杰看来,国内社会资金捐赠基础研究现象呈“点状”散乱分布,还没有形成规模,原因一方面在于社会没有形成捐赠基础研究的风尚,另一方面在于捐赠渠道不是很畅通,缺乏专注于基础研究的基金会。

“企业捐赠基础研究与捐赠基础教育、扶贫济困等同属于履行社会责任,但捐赠基础研究得到的社会关注较少。还是需要通过宣传、表彰等方式提高社会关注度,也可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激励社会资金通过捐赠支持基础研究。”魏世杰说。

近年来,薛薇在社会力量投入基础研究的相关调研中,听到了“困难重重”的声音。

“在中国发起设立一个基金会,非常难。现在私人部门发起设立的非营利性研发机构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在人事档案管理、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定等方面难以享受和企业、事业单位平等的支持政策。在捐赠税收优惠方面,基础研究捐赠没有特殊税收激励;非营利性研发机构也难通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核,捐赠者难以获得捐赠税前扣除优惠。现在基础研究捐赠规模还比较小,但有增加迹象,未来吸引大规模社会捐赠还是得拓宽捐赠渠道,营造良好的捐赠环境。”薛薇说。

她还建议,对成立支持基础研究的非营利性组织,“放开一些”,从国家层面为社会力量投入科学研究搭建一些平台和渠道。“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农业部等政府部门很早就发起设立了专门资助科学研究的基金会,接受私人捐赠并给予相应权益,而在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吸收社会捐赠资助基础研究的基金会。”

在薛薇看来,我国自然科学基金的联合基金模式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基础研究的有益探索,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的联合基金没有独立法人形式,走的是一般科研项目审批的流程,尚不能充分体现地方、企业等联合资助方的诉求,以现有管理模式难以做大。”

不少出资联合基金的企业希望能有更多“话语权”。

有企业家表示:“学术型的专家对于应用性项目有一个了解的过程,有时会因为创新性不够而否掉企业需要的项目。”对此,学者们建议,设立相对独立的“联合基金管理中心”,完善联合基金治理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符合联合基金特点的评审标准和成果利用机制。

“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有自身发展成熟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政府的支持幅度变大,多元化投入的体量就会增大,发展也会更快。”杨卫表示。

他们期待着“扶一把”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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