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代数(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当前,以互联网为载体,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正在酝酿。数字化背景下,创新范式深度嬗变,呼唤新的金融支持方式。
一、“数字化”是新发展格局下关乎全局的核心变量
回望人类科技史,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以及电报、电话、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的出现都发挥了“缩减时空距离”的作用,人类的生产方式也因为这些技术和发明而变得更加高效。当前,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降低了要素交易和数据共享成本,物理世界的所有主体通过高带宽、低延时的网络瞬间可达,这必将引领生产方式的变革。
一是“智能化”变革。传统形态下经济主体对数据、知识和信息的捕捉、采集、整理、处置的水平较为有限。但是,到了数字经济时代,高性能的数据采集、传输能力以及前所未有的算力水平使得人类基本实现了“时空一体化”,经济主体可以进行智能决策来灵活进行产品的设计、制作和销售。
二是“协同化”变革。在工业经济时代的集中化作业形态下,被雇佣者仅能在特定空间进行生产作业,数字经济时代社会化资源的参与使得生产过程更加分散化,模块化生产与分布式协同相融合的生产方式将愈发成为主流。
正如马克思提出,“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人类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数字化浪潮,这场数字化驱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大变革触及社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成为新发展格局下关乎全局的核心变量。
二、数字化背景下的创新范式转型
“范式”(Paradigm)一词最早由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他将范式理解为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创新范式由技术范式演变而来,是指以获取新知识、开发新技术、发明和应用新产品为目标,解决特定技术-经济问题的一般性途径或模式。数字化背景下,创新范式正在发生重大转型。
(一)创新要素数字化
创新要素是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所依托的生产要素。回顾历史,土地和劳动是农业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配第认为“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的要素”。到了工业经济时代,技术和资本作为主要生产要素推动了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和工业文明的发展,资本主义“不到一百年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1912年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第一次提出“创新”的概念,将其定义为“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即在生产体系中引进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随着20世纪科学技术蓬勃发展,创新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和动力,创新范式上也愈发强调生产要素的协同重组。20世纪70年代末,通讯和电子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信息化革命初见端倪。进入21世纪以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新兴技术席卷全球,互联网成为人类当前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设施。由于传感、传输技术日趋成熟,数据突破了传统生产要素的物理空间限制,数字化趋势贯穿于研发、设计、库存、生产、分销、零售、售后服务等全产业链环节。在这样的背景下,知识更新迭代的速度大幅提高,一方面,数据作为知识和信息的载体并成为科技创新的关键生产要素,科学创新研究也进入数据密集型科研的“第四范式”;另一方面,物理世界的生产要素与虚拟世界的数据建立起一一映射关系,例如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即可开展虚拟实验、工业仿真等,“数据场景式”科研成为新常态。
(二)创新组织网络化
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传统的线性创新合作模式正在式微,创新组织将愈发网络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创新组织越来越强调多主体协作。由于科技进步所依赖的关键知识和技术越来越跨界,比如云计算领域的全系统虚拟化技术、分布式资源管理技术、并行编程技术、容器技术,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跨媒体分析推理技术、群体智能技术、混合计算架构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区块链领域的分布式存储技术、密码学技术、共识算法、智能合约技术、开源平台等,这些复杂的技术很难由单一创新主体来全面完成,需要多学科、多机构、多团队来进行协作创新,而数字技术大大降低了创新资源的交易成本,因此,近年来多主体协作的创新组织形式应运而生。
二是创新组织越来越需要整合利益相关者数据。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流沿着多边交易网状延展,创新的各个环节并不一定在一个企业和一个地区内完成,往往是在全球范围内组织和整合创新要素。通过采集、处理和共享利益相关者数据,可以建构起大规模、高黏度的网络型创新组织。从实践来看,多主体、跨国化、跨学科、跨领域的网状创新组织已经屡见不鲜。
(三)创新节点平台化
过去十年,中国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全球瞩目。从C端看,手机、平板等终端快速更迭并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同时,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提供高带宽、低延时、低成本的网络接入,网络成为创新创业者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核心载体。从B端看,我国正由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转型,产业互联网正成为“创新的核心驱动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云计算、半导体芯片、物联网等成为数字经济的通用基础设施,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汇聚到创新链的关键节点,并越来越呈现“平台化”的特征。
在服务业领域,链接消费者和产品与服务的中心节点借助信息化平台快速发展。以近年来兴起的共享经济为例,共享经济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平台通过提高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为需求方创造价值,典型代表如房屋出租领域的小猪短租、知识分享领域的知乎、技能分享领域的猪八戒等。
在工业领域,5G、窄带物联网(NB-IoT)、低功率物联网(LoRa)等基础网络快速接入建筑、能源、环保行业等行业,经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赋能,这些领域的核心节点诞生了海尔COSMOPlat、东方国信BIOP、研华科技WISE-PaaS、航天云网INDICS、华龙讯达木星工业平台等一大批的平台级企业。根据IoTAnalytics的数据,全球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型平台企业超过150个,其中中国以超过50家的数量实现了“弯道赶超”。
(四)创新链路双向化
传统的创新链路是从企业到消费者的线性模式,消费者作为创新产品的被动接受者,因此,传统创新范式将消费者排除在创新主体的范畴之外。在数字经济时代,超大规模协作和分布式创新越来越成为创新范式演化的新趋势,需求侧的消费者、用户成为了促进创新的重要参与方和核心力量。从近年来的创新实践来看,创新的链路呈现“双向化”特征,需求侧参与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的现象愈发成为常态。 具体来说,数字技术推动供给侧与需求侧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创新环路,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基于需求侧的数据可以进行“精准创新”从而降低创新的不确定性。传统创新链路的始点是创新者的灵感,到了数字经济时代,各种潜在的、非恒定的、复杂性、差异化的产品需求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表达出来,创新主体可以根据适时的数据反馈来挖掘需求侧的异质性需求并进行个性化的产品研发。
二是核心企业可以通过众创、众包、众筹等模式向用户开放创新资源,这将有利于弥合旧式的创新壁垒,构建“以人为本、人人参与”的分布式创新网络。以微信为例,根据《2020年小程序互联网发展白皮书》发布的数据,2020年微信小程序数量已超380万,绝大多数由个人用户自主设计开发,涵盖交易、设计、知识付费等各类场景。此外,大量智能终端产品开始让C端用户直接参与产业设计,创造出各式各样具有高度异质性的定制化创新产品。这种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互动”的创新范式加速了经济系统的信息扩散,并且以趋近于零的边际成本来传输数据从而实现多元创新主体间即时地进行知识共享,大幅提高创新资源的配置范围和效率。
三、数字化创新亟待新的金融支持方式
一般而言,传统金融有中心化、规模化、单一化等特征。中心化即金融产品设计、金融数据存贮等由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完成;规模化即金融服务围绕大型企业和产业链核心企业展开;单一化即单笔金融服务的双方为特定金融机构与特定融资主体之间的“一对一映射”关系。传统金融已经难以适应新型创新范式的要求。随着数字化创新的不断深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方式也应转型升级。
一是适时探索去中心化金融,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数字化创新范式下,用户以及各类众包平台成为创新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源生态协作、开放型课题、研发众包等多元模式可调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协同创新合作。在这样的背景下,应适时探索以DeFi(Decentralized Finance)为代表的“去中心化金融”,开发分布式金融产品。基于区块链技术让开放式创新社群成员的边际贡献可被可靠计量,并开发针对性的微型信贷产品,支持创新成果的衍生、裂变和网状演化。
二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疏通双向化创新链条。在数字化创新范式下,供应链金融产品可以基于各类ERP、SaaS平台便捷地管理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等数据信息,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使得核心企业的信用沿着产业链流转,为全链条企业提供服务。
三是不断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传统金融在进行信用评定时更加注重存量资产价值,初创科技企业在进行融资时往往因为难以提供符合传统金融机构要求的足值抵押物而被拒之门外。数字化时代,各种由初创科技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的“新物种”呈现爆发式涌现格局。针对这类轻资产企业应不断创新“科创信用贷”“科技云贷”“信e贷”“专利ABS”等数字普惠金融产品,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最早一公里”难题,并基于企业流量数据开展全流程风险管理。
四是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应数字化创新需求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一级市场方面,应加大针对数字化创新的风险资本供给,加大相关领域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力度;在二级市场方面,应针对数字化创新的组织形态、运行机制、关键技术、数据治理等重大命题开展研究,加强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数字化技术产品与服务,完善注册制等关键制度创新,增强资本市场对数字化创新的制度包容性与适应性。
本研究系成都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委托课题“知识产权与金融服务创新研究”、科技部战略院智库课题“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国战略机遇期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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