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实施情况及启示与建议

日期:2020-12-25        来源:《科技中国》2020年第十二期pp.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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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赵岩(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是陕西省科技厅近年来实施的培育青年科技人才的专项计划,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一批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骨干为青年科技新星,通过对其开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提供项目资金支持,旨在加速培育陕西省创新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建立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为陕西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全省已完成培育期的“青年科技新星”达到517人。

  为了做好“面向2035我国青年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专题研究,陕西省科技厅在青年科技新星队伍中开展了问卷调查,充分聆听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心声,了解其生活和科研活动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为国家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管理和服务,制定更加完善的青年科技人才培育政策及配套措施提供案例支撑。

  一、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共设计了六大部分内容117个问题,涵盖了个人资料、获批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前基本情况、获批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后发展及科研情况、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情况等内容,既有开放问答部分,也有详细信息汇总部分,是一次全面综合且细致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问卷从发放到回收前后持续近2个月,共计发放517份,回收共计361份,回收率69.83%。

  回收资料显示,91.41%具有博士学位。其中男性298人,女性63人,性别比为4.73∶1。从职称上看,正高级职称239人,其中教授194人、正高级(含教授级和研究员级)工程师19人、研究员26人,占比为66.2%;副高级职称108人(其中副教授69人、高级工程师31人、副研究员8人),占比29.92%;其他人员14人,占比3.88%。从年龄分布上看,40岁以上170人,占47.1%;40岁以下183人,占50.7%,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151人,占比为41.83%。

  从所从事科研工作的领域来看,从事工程技术领域工作的231人(占63.99%),从事基础理论研究领域工作的64人(占17.73%)。

  从科技新星所在单位属性来看,来自高等学校269人(占74.52%)、科研院所44人(占12.19%)、国有(国有控股)企业37人(占10.25%)、医院7人(占1.94%)和民营企业4人(1.11%)。

  二、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实施效果分析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实施以来,在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鼓励科研创新活动、激发产生创新成果、引导改善创新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促进了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

  回收问卷显示,361人中64.3%的人职称得到提升,有7人从讲师、工程师等中级职称晋升为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工等高级职称。49.3%的人行政职务发生变动,被选拔担任院长、研究所所长,甚至副校长、厂长和总工程师等,在这些重要岗位从事管理工作。469人次获得各项人才荣誉称号,其中获中组部、人社部“万人计划”26人,获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13人,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4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6人,国际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4个,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7人,陕西省“三秦学者”13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89人,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0人,省市劳动模范2人。

  通过对回收问卷分析,249人(占比68.98%)认为获批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后,对其本人的科研管理能力提升有比较大或非常大的帮助(5分李克特量表平均分值达到3.89,下同),217人(占比60.11%)认为对其科研团队的组建形成有比较大或非常大的帮助(3.72),229人(占比63.43%)认为对其本人申请各级课题和项目有比较大或非常大的帮助,260人(占比72.02%)认为对其本人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有比较大或非常大的帮助(4.01)。另外,统计显示,对目前陕西省科技新星培育工作满意度达到95.29%,平均分值达到3.99。对目前陕西省科技新星政策实施效果满意度为94.46%,平均分值达到3.95。

  综上所述,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全面提升青年科技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一大批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各单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中坚力量,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政策实施效果。

  (二)激励并带动了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

  省科技厅对入选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专项资助其开展科研活动,并要求人才所在单位配套资金加以扶持。回收问卷显示,青年科技新星共获得陕西省科技厅资助项目461个,平均每人1.44项,受资助最多的达到了13项。受资助的总金额达到了3.5亿元,平均每人109.47万元,最多的达到了2100万元。带动单位配套资金总额2.33亿元。回收问卷显示,225人(占比62.3%)认为入选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后,其所在单位科技创新活动明显活跃。具体表现为:促进了单位人才培养(178人,占49.31%)、促进了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153人,占42.38%)、有利于科研团队建设(138人,占38.23%),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60人,占16.62%)。

  以省科技厅专项资金为指引,入选的青年科技新星在获得其他科研项目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获得的多是国家级和省部级等高等级的科研项目,受资助的力度非常大。此外还可以看出,有关企业技术攻关类项目也不少,资助力度也比较大,说明其研发成果与实际生产结合比较紧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受到了青年科技新星的重视。

  (三)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

  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实施以来,入选的青年科技新星硕果累累,他们发表学术论文、专著,获得专利著作权、科研奖励等,科技成果精彩纷呈。

  (四)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成效明显

  统计显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科研成果投入实际应用的次数达到了2298次,创造的经济效益接近160亿元。

  回收问卷显示,入选的青年科技新星围绕自主核心技术创立企业达到10家,平均注册资本接近3700万元,平均员工人数为95人,其中研发人员31人,接近30%,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平均达到19.63%,最高为31%。10家企业中有8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近三年平均营业额分别为3460万元、10364万元和10081万元,成长性良好。

  总体来看,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定位精准,措施有力,作用突出,成果丰硕;二是遴选严格、评选有序、过程规范、公平公正;三是以人为本,注重发展,鼓励创新,引导转化,为促进陕西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培养了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

  三、对国家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与激励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要与时俱进、响应需求,这不仅关系到人才培养的效用高低,也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从陕西省实施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的实际效果可以看出,面向2035年,国家层面更需要设立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的设立既可以保证按需培养、讲求实效,又可以起到追求人才数量的基础上保证质量,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

  (二)进一步完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全面优化青年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发展形势和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激励政策,有助于大幅度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潜能。具体来说,一要明确激励主体和标准。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措施,鼓励用人单位认真分析各学科领域青年科技人才的特点、需求及困难,设计个性化激励标准和方案,建立宽严有度的激励机制。二要探索多元化激励机制。如对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的人才,逐步强化股权激励,保障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成果收益。三要丰富人才激励层次。在保证物质激励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精神激励的作用,尊重青年科技人才不同程度的科技创新产出,给予必要的荣誉称号、成果宣传、活动表彰,让青年科技人才“名利双收”。四要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相结合。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探索符合科技创新成果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激励模式,在组织制度上赋予青年科技人才科研自主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加大对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青年科技人才的薪酬激励,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内在动力和创造性,切实提升青年科技人才认同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三)进一步完善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一要加快建设青年科技人才信用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仲裁机构,形成司法、行政、仲裁、调节和行业自律全方位大保护体系。二要打造青年科技人才服务云平台。建立集青年科技人才档案管理、政策发布、项目申报评审、精准链接海内外各类青年科技人才及技术信息、公共服务于一体的青年科技人才管理大数据平台。三要打造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银行”。在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投融资、财税法律、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品牌宣传等领域,遴选资质过硬、服务能力强的专业机构,发布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目录。

  (四)进一步强化政策协调落地见效

  随着时代进步、生活改善和科技发展,培育青年科技人才的内涵日益丰富,只有强化政策协调、切实落地见效,才能更好地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进步。具体讲,一要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措施,打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组合拳”。不仅从职称提升、科研经费和硬件设施等方面提供支持,还应从落户购房、子女入学和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帮助,尽量解决青年科技人才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二要细化政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和责任分工。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已有的人才计划或项目,推动出台一系列配套实施方案,努力建成“1+N”模式的政策体系,编密织牢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网络;另一方面,要确保配套实施方案的指向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政策目标科学量化具体任务、明确时间标准要求、清楚划分责任分工,将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宏观目标逐步分解细化,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清单,有效提升青年科技人才政策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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