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国外评论,提升我国科技创新效率

日期:2019-04-11        来源:《科技中国》2019年第四期pp.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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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杨洋(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近年来,部分国外研究认为我国科技创新大而不强,存在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和基础研究投入少等问题,并将其归结为制度因素。我们认为,国外观点虽有可取之处,但存在坐标错位、观念固化等问题。我们要理性看待国外观点,合理借鉴国外经验,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效率。

  一、理性看待国外观点的三个基本原则

  国外(主要是发达国家)对我国科技创新的评价往往基于发达国家视角和其自身的政治经济体制特点,有时候局限于静态思维和存量思维,结论并不完全正确。理性看待国外观点要把握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要要以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为基本坐标。科技创新本质是知识生产和知识配置,根本目的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只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才能促进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提升,进而形成科技与经济融合促进的良性循环。苏联解体以及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等资源型国家经济竞争力低下,正是源于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无论以哪里为初始点演进,只有实现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才能达到经济竞争力与创新力双强的发达国家水平。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既决定了我国的知识生产和配置要同时满足高、中、低三个层次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决定了我国科技创新投入的有限性,决定了当前我国科技创新的重点。同时,也正是通过质量不那么高的科技创新积累,才使得我国在部分领域的科技创新实现了质的提升。因此,以发达国家的专利质量和基础研究投入比重来衡量我国,进而得出我国科技创新质量差、基础研究投入低的结论是不恰当的。如果我国按照发达国家的标准审核专利申请、配置基础研究资源,那么带来的只是一时的专利质量提升和基础研究发展,毁掉的却是我国科技创新的崛起之路,最终必将导致我国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持续孱弱。随着我国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质量需求的提升,我国将逐渐提高专利质量要求,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比例,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的反映。

  二是要用动态、演化的思维看待我国科技创新。演化速度快是我国与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不同。我国的科技创新速度和体制机制变革速度是绝大部分发达国家难以想象和实现的。因此,部分发达国家往往根据截面数据或存量数据就对我国下论断,忽视了我国科技创新的演化特征。例如,部分国外研究结合2015年我国专利申请量全球第一但中美日PCT专利申请全球占比分别为13.75%、26.75%、20.33%的数据,推断得出我国科技创新数量多但质量差的结论。而实际上,近年来我国PCT专利申请每年增速达两位数,远高于美日等国。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数据,2017年我国PCT专利数量已超过日本,占比达到20.1%,并极有可能在3年内超过美国(国际商标注册方面亦有同样趋势)。美国近年来频繁收紧我国科技企业在美投资并购,并借贸易问题打压我国科技创新,恰恰说明了一旦用动态演化的观点看待我国的科技创新,得出的结论将大为不同。

  三是要注意政治经济体制机制的系统性影响。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巨系统,与国家政治经济体制多方面有着复杂密切的联系。与国外不同,我国作为由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在涉及科技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资金配置使用、科技成果产权等方面存在与国外显著不同的地方。例如,与美国不同,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的收益和处置权虽归高校所有,但被纳入国有资产进行管理,面临国有资产管理的种种约束。因此,照搬国外做法进行改革调整,往往要么难以落实,要么难以取得与国外同样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要用系统性思维看待和借鉴国外经验,注意我国体制机制的系统性关联,通过系统性改革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二、关于研发资源配置和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认识

  (一)关于基础研究投入比例问题

  国外认为我国基础研究能力弱,并建议大幅增加基础研究投入,这一观点不仅衡量坐标有误,而且对我国基础研究能力的认知存在偏差。对此,我们有两个基本判断。

  基本判断1:我国基础研究实力并不弱,但存在较严重的结构性问题。截至2017年10月,我国国际论文被引用次数排名世界第2,高被引论文排名世界第3(世界占比14.7%),国际热点论文排名世界第3(世界占比25.1%),材料科学领域论文被引用次数排名世界第1,另有8个学科领域排名世界第2。但与此同时,我国基础研究存在集中度过高的结构问题。根据美国《科学与工程指标2018》,约1/3的研究领域,我国发表的核心论文数量占比不足1%,核心论文分布集中在纳米科技、合成与应用化学、凝聚态物理学、地球与环境领域,生物学、医学等领域相对较少。

  基本判断2:我国基础研究的关键问题是与应用研究和创新衔接能力弱,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弱.一方面,相当比例的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没有进一步推向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领域欠缺活力,还有相当比例的专利成为锁在抽屉里的专利。另一方面,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要求提升,现有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结构和质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部分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难以突破,医药、集成电路等重要产业的发展遭遇技术“瓶颈”,不得不长期依赖国外。

  (二)关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的重要环节,被称为“死亡之谷”,也曾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堵点”。近年来,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和资源配置的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国外建议我国采用美国大学TTO(技术转移办公室,Technology Transfer Office)模式提升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但如果不解决系统激励问题,照搬此模式将存在“水土不服”现象。对此,基本判断如下:

  基本判断1: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分两大类,一类是市场竞争问题,另一类是体制机制问题。首先,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在绝大部分领域都是后来者,这就意味着我国自主创新产品面临着发达国家成熟产品的激烈竞争甚至打压,这对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造成了很大困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基础软件、高端数控技术和产品上都存在这类问题。其次,我国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成果所有权归属、国有资产管理、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运行不畅等体制机制问题。

  基本判断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是激励不相容。激励不相容是指由于制度安排使得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不一致。简而言之,就是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不一致。以高校TTO为例,美国高校建立TTO的目标是让高校的科技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部分研究型大学每年都需要拨付经费支持TTO运转,TTO也以技术转化而非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这就形成了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而我国高校建立TTO更多是一种行政考虑而非绩效考核要求,高校希望TTO尽可能少向学校寻求经费支持,学校对TTO在人力财力上支持非常有限,TTO也难以获得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因此,TTO的发展与高校发展存在激励不相容。相类似,自主创新产品的市场进入和竞争也面临用户与成果供应方的激励不相容问题。

  三、启示与建议

  针对国外有关我国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评论,结合上述分析,有以下建议:

  第一,理性看待国外评论,合理吸取相关建议。一方面要积极跟踪和整理国外对我国科技创新的相关评论,吸取合理意见与建议,同时对极端、片面、负面评价给予回应。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现实需求,运用动态、演化的视角看待国外评论,既不妄自菲薄,也不盲目自大。同时,要用系统思维借鉴国外经验,促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充满活力的新时代国家创新体系。

  第二,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一体化部署。一体化部署要坚持问题导向,要以科技创新最终服务于高质量发展,服务于提升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根本目标。一方面,要强化引导和激励,打破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创新自我生长繁殖、相互脱节的“马太效应”怪圈,通过政府与市场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基础研究,尤其是应用基础研究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延伸,同时提高应用基础研究激励力度。另一方面,要通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关键领域系统部署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课题,强化产学研用创新体系化建设。

  第三,构建激励相容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一是提高高校激励,将TTO的运行绩效纳入高校考核,鼓励高校每年划出一定经费支持TTO在网站建设、优秀技术经理人招聘等方面的发展。同时,要尽快出台国有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破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体制机制(包括资产上市和退市阶段)“顽疾”。二是促进“央地协同”,提高地方激励,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为抓手,鼓励和引导地方在经费配套、人才引进、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围绕项目投入资源。三是提高用户激励,将用户在项目设立之初就纳入战略联盟,完善首台套使用风险补偿,运用政府远期采购等多种途径,提高自主创新产品调试调优机会,增强使用自主创新产品积极性。

  本文是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研究》专题研究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本研究得到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项目ZLY201701、ZLY201704、ZLY201709、ZLY201731等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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