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企业依靠创新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主要路径

日期:2018-07-11        来源:《科技中国》2018年第七期p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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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傅晋华(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农产品加工业连接农民和市民,既与农业血脉相连,又与工商业密不可分,具有融合产业的天然属性,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中小微企业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要行业。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7.8万家,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由10年前的1.1∶1提高到2.2∶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超过60%。作为农村产业融合的重要主体之一,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被赋予不同于一般主体的引领示范作用。调研表明,目前国内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主动延长产业链,与上下游产业进行有效链接,拓展产业范围和功能,形成了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有效带动了农村产业融合。

  一、主要路径

  当前,农产品加工企业依靠创新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主要路径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依托农产品加工企业,按逆向融合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相对于立足农业、从农村内部自发形成并向二三产业延伸的顺向融合模式,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在农村地区建设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原料基地,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逆向融合。基地能够为企业提供数量稳定、质量安全的农产品原料保障,利于企业建立覆盖全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企业以生产、加工或营销为关键环节,延伸农业产业链,深化农业产业链分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如云南国巨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依托农产品加工主业,向前延伸到原料种植业,建成中葱、香葱、大蒜等农产品基地,实现自动化、规范化生产,确保优质加工原料供应;依托“国巨万和”等知名品牌,向后延伸到销售领域,同国内主要方便面企业,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福建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通上下游生产流通环节,拓展延伸产业链条,通过利益分享机制与养殖户实现利益共享,从源头开始聘请专业团队指导养殖户生产,制定清晰的生产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对原蛋进行收购。在销售环节,企业坚持与大型连锁超市对接合作,脱离批发市场,同沃尔玛等国内外大卖场连锁超市进行深度合作,稳步构筑了一个完善的营销体系。

  第二,农产品加工企业跨界发展,探索农业功能拓展型融合路径。在业务创新过程中,一些企业依托本地绿色生态资源,强化农业与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培育新型业态。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形式,激活农业的生活、生态功能,形成多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如辽宁绿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近年来尝试探索将有机大米产业和休闲农业相结合发展。公司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耕地16000多亩,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其投资入股结构分别为龙头企业占有78%,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有20%,农户占有2%,建成有机大米生产和加工区。在此基础上,扩展休闲采摘、餐饮住宿、流通服务等与农业相关的第三产业。2014年公司投资2950万元用于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了特色果蔬采摘园、特种禽类放养区、薰衣草观赏摄影基地、垂钓休闲体验基地、特色美食中心等服务内容,每年可接待游客8万人次。

  第三,利用各类高新技术,农产品加工企业创造出发展潜力巨大的新业态。在确保主业的基础上,一些企业把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航天技术等为代表的高新科技向农业经营领域渗透、扩散,使农业与二三产业间的边界模糊化,实现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对农业的技术溢出带动作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路径,实现产业升级,催化生成新的业态。如湖北华山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将小龙虾等传统的水产养殖产业扩展到医疗保健行业。通过“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经营模式,建设了小龙虾、鮰鱼养殖基地18万亩,辐射带动周边8万多户养殖户增收致富。公司主要从原料种苗、技术指导、饲料供应、产品保护价回收等四个方面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在此基础上,该公司近年来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将原本是废弃物的虾壳变废为宝。通过提取虾壳中富含的甲壳素,研发生产出一系列甲壳素衍生产品,产业融合涉及医疗、保健、卫生等多个领域。从2012年开始,华山公司与武汉大学合作将现代生物技术应用于龙虾副产品开发,投资4.15亿元建成年处理10万吨废弃虾壳的甲壳素深加工车间。2013年公司生产了氨基葡萄糖、钾盐、钠盐、壳聚糖等甲壳素衍生制品2000多吨,全年实现销售额10.2亿元;生产氨糖、壳寡糖片剂等保健产品20亿粒,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高新技术向小龙虾产业的渗透实现了小龙虾养殖业作为传统农业与现代生物医药产业的融合。

  二、政策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的战略高度。为了使这一战略真正落地,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培育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被视作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重要实施主体。为此,相关政策应着力引导和支持这些企业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发挥其应有作用。

  1.支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继续创新融合方式,提升产品附加值。实践中,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已经探索形成了产业链延伸、农业功能拓展、高新技术渗透等几类行之有效的融合发展路径。下一步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科技管理部门,应重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对农业产业进行交叉渗透和整合集成,加快农业产业链的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创新农业科技发展方式,优先支持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同时,推进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促进产品附加值提升。

  2.强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农村产业融合的过程往往是新技术研发推广集中、新业态频繁显现的过程。作为融合主体中最具创新能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政策应对其创新成果予以有效保护,以此激励企业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鼓励相关企业在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申请专利,加强新技术专利保护,支持农村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对产品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督执法,完善维权援助机制。在此基础上,重点推进互联网技术、生物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等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应用。

  3.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领导层的创新创业培训。农村产业融合对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说,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全新事业。通过开展针对企业领导层的相关培训,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发现创新创业机会。建议各级科技部门可以联合人社、农业、教育等部门,整合培训资金、设施、师资等资源,面向有意在农村产业融合中进一步发展的企业领导人员开展培训。同时,鼓励专家、学者与企业领导层对接,通过参观考察、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本文是科技部战略研究专项《六次产业创新与创新驱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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