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隋映辉(青岛科学学与科研管理研究会理事长)
蓝色硅谷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与蓝色产业转型的基础。本研究是以山东青岛蓝色硅谷为对象,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角度,透析蓝色硅谷的发展瓶颈,归纳其发展定位、运作模式、集聚局限性和资源链接等问题,提出了推进蓝色硅谷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若干建议。
一、蓝色园区(谷)发展现状
近年来,受制于世界海洋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转移成本等因素,海洋产业经济形态并没有出现颠覆式发展,依旧集中在造船业、海洋油气业、航运、海洋渔业等。从全球范围来看,相对成熟的海洋科技园(谷),仅有法国布雷斯特-瓦兹科技园等。目前我国科技兴海转化及产业化平台大约有50余个,科技兴海产业基地、园区(谷)约计20余个。沿海省市及沿江一些城市围绕国家战略及经济转型发展,加大了海洋科技创新,推进了海洋经济发展。通过瞄准市场需求和关键领域进行研发创新,补齐“海洋创新”的短板,加快科技园(谷)及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虽然我国沿海省市提出了发展海洋(沿海)经济,加快实施蓝色园区(谷)战略,但基本属于政府主导型。一些省市与省内城市之间缺少战略性协作,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复建设和规划。由于政出多门、各自为战,在海洋(沿海)经济规划及开发过程中出现了发展模式相似、产业结构趋同等现象。
二、蓝色硅谷发展瓶颈
研究证实,以美国“硅谷”为模版,蓝色硅谷面临着一系列要素纠结与发展短板。
1.发展定位不明晰
从蓝色硅谷发展规划来看,与沿海若干蓝色园(谷)“大同小异”。蓝色硅谷规划范围为“一区一带一园”,发展定位为国际海洋科技教育中心、国家海洋科技自主创新示范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引擎、青岛滨海科技新城。发展定位宽泛无边,亦(示范)区、亦(科技)城、亦(教育)中心,缺少特色型、生态链、产业化的发展定位。尤其是即墨核心区、崂山科技城、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发展规划、研发方向与产业重点明显不同。似海非海、蓝色点缀,呈现出“碎片化”的格局。比较世界科技园区发展模式,蓝色硅谷核心区发展形态不同于“自下而上”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研发创新、人才聚集的硅谷模式,而更类似“自上而下”的科学园区,如日本筑波科学城、英国剑桥科学园等,政府提出蓝色硅谷似同旧金山硅谷一样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凸显了发展定位与创新机制、现实布局的纠结。
2.运作模式有局限
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及蓝色硅谷规划之前,上世纪90年代初,山东就提出过建设“海上山东”战略。同期,学者提出过“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与政策”,以及“海洋产业城”等构想,一些构想也引起国家及省市有关领导的关注及支持。但迄今为止,蓝色硅谷运作模式,尚未认真总结国内科技园(谷)、孵化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政策套利、借鸡下蛋、同质化严重和专业服务能力不足,以及高科技不高、孵化器不符,科技虚拟化、企业空壳化、产业空心化、园区出租化等经验教训。以孵化器为例,目前运作模式基本停留在第一、二代阶段,一些建设项目及资源重复、分散等问题还未能很好解决。园区运作仍有可能采取简单的机构转移、复制提供物理空间或创业辅导的“房东模式”和“物业模式”。同时,运作管理成本高、效率低下等体制性问题尚待破解。
3.府产学研资介断链
蓝色硅谷研发重点,集中在海洋生物、海水资源综合利用与新材料、海洋可再生能源与环保、海洋仪器仪表及海洋装备四大领域。但实际上,建设蓝色硅谷,“点”上凸显短线闭环;“链”上尚未延展成型;在“府产学研资介”协调运作方面,尚未形成一体式、网络化的系统运作机制。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研发成果,产业化成功率低,资金支持缓慢,海洋科研力量配置不够均衡,中介服务机构缺乏市场化的管理与服务的新机制,与产业结构配套的链接,仍然缺乏系统化、全链条的创新运作设计,“人手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府产学研资介)“六位一体”链接机制并未形成。除了平行转移了部分驻地海洋机构及合作平台,引进了一些高校及相关机构,但分析可见,这些部门的科研资源、成果转移与蓝色硅谷规划的海洋产业链接较少,直接推进成果转化及形成关键部件企业、服务机构的配套较少,相关科研资源与产业转型发展无法对接。如作为海洋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及产业化关键环节的风投机构及运作人才等资源稀缺。孵化器建设项目“牵强附蓝”,配套率较低。围绕蓝色产学研资介链接合作,具有关键性、链接性的创新型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够。在产业链接、服务配套及集群政策倾斜等方面,优势不明显,措施不给力。
4.科技成果转化缓慢
蓝色硅谷建设的目的,是要破解长期以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等短板。山东沿海城市集聚了国家庞大的海洋科技队伍及成果,但长期以来海洋科技产业发展与其优越的科研资源、平台条件很不相称。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分别是50%、60%,而蓝色硅谷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约20%,实现产业化不足10%;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29.5%。多数成果技术成熟度不足,与实际应用有较大差距。一些项目获奖并在实验室效果较好,但进入中试及规模生产阶段却达不到预期效果。这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及成果转化。其次,从科研经费结构来看,一些科研机构服务国家纵向课题的比重越来越高,服务地方产业创新发展的横向课题比重较低。纵横向经费的结构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同时,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缺乏力度,并未形成海洋产业集群态势。例如开展多年的一些项目,只开花不结果。截止目前,海洋精密仪器设备、关键部件大多为进口,国内只是组装。不少在青研发的海洋科技成果难以在本地扎根,多数流失到其他省市转化。
5.科技人才结构失衡
青岛海洋科研与教学高级海洋专业技术人才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但并未实现“以人才集聚带动产业集聚,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主要原因之一,是人才结构和专业分工不尽合理,与海洋科技产业和重点项目的契合度不够。在众多海洋科技人才中,多数以基础研究为主,从事应用型技术、经营管理等人才较少,尤其缺乏既懂专业技术,懂经营管理,还懂政策法规的复合型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中,除海洋生物技术领域人才优势较为明显,海洋工程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利用、精密仪器等领域的研发人才都很缺乏。即使在海洋生物技术领域,大量人才和项目主要聚集在水产养殖上,而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生物技术等研发还处于起步阶段。此外,海洋产业体系中企业研发能力较薄弱,除了少数企业拥有技术研发机构,多数中小企业技术研发能力极为低下,研发人才所占的比例偏低。
6.产业创新平台匮乏
蓝色硅谷为推进海洋成果转化搭建了研发、孵化和产业三个平台,但由于驻青科研机构隶属不同部门,如驻青五大“国字号”分属五大部委管辖,这就造成资源配置及定位条块分割(见图1)。这些机构定位不同,研究方向各异。一些“国字号”科研机构主要为国家战略及可持续发展服务,基础性研究项目带有长期性、公益性的考虑,研发成果未必都一定会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如国家海洋科学与技术实验室主要以海洋观测与数值模拟、海洋与全球气候变化、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地质与矿产资源、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海洋技术与海洋工程作为重点研究方向,与科技产业孵化及市场迅速回馈还有较大的距离,难以实现“三合一”的创新链接与平台协同,无法直接发挥规模性、示范性和引领性的科技成果转化效应。中、小型孵化平台不少,但还没有形成有效的集聚链接体系,对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动的作用缓慢。
7.风险投融资缺位
风险投融资缺位是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瓶颈,也是蓝色硅谷发展的软肋。以青岛为例,虽然海洋研究投入逐年加大,但用于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扶持,还是“政府急转、科研难转、企业待转”,各取所需,难成一体。2015年青岛设立了2000万“青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政府财政注资达99%,社会资本占1%)、“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等,试图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海洋科技创新。但这些经费还不如深圳、苏州等城市一个区县的投入。万众创业、大众创新,需求资金者众。除了极少数海洋创新项目,多数可望不可即。与先进城市相比,风险投融资金额少,渠道狭窄,运作方式单一,配套政策缺位。一些风投机构或组织,行同信用社。实施风险投入,犹如撒胡椒面,下毛毛雨。风投项目创新度低、产业化低、集聚度低、融资方式滞后,经费仅靠政府财政支撑,难以可持续发展。
8.政策差距较为明显
与沿海省市的政策相比,山东沿海城市的政策差距逐年拉大。例如江苏、浙江、福建,以及深圳、杭州、厦门、南通、舟山等省市,围绕蓝色(沿海经济)园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有特色、有力度、有创新、全方位”的政策措施。在降低门槛、项目配套,政府津贴、创新回报,以及医疗保健、住房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政策,均优于山东。一些城市或地区在落实政策方面采取精准式服务,不但出台的政策“见物又见人”,而且采取“人盯人”的全过程、精细化服务,实施追踪、持续对接等措施。而山东政策差异较为明显,人才政策主要体现在津贴,而非全方位、全过程的关心、帮助与支持。政策制定粗放,大而化之,优而不惠。对科技项目及人才服务,撒胡椒面较多,精准服务较少;刮风措施较多,持续服务较少;政策制定与发展规划,各区市、部门、园区各行其是,缺少政策的系统对接及有效协调。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很好的政策,但落地生根的政策较少。一些部门出台了优惠政策,却难以协同,落地无根。
三、加快蓝色硅谷科学发展的建议
1.明确园区发展定位
根据国家转型战略,重新审视蓝色硅谷发展重点、布局和规划。以蓝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为主导,明确园区专业性、特色型、差别化定位,促进形成“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产业集聚”一体化发展。借鉴江苏、浙江等省市沿海经济发展,注重科技优势、产业特色及布局结构等建设经验。依据蓝色硅谷发展格局,多整合、少设区;多补短、少重叠;多实体,少务虚,避免泛海无边。明确即墨核心区重点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整合周边园区(功能区)及产业零碎,解决产出效益等问题;崂山区科学城突出海洋电子信息关键部件产业基地建设;高新区偏重海洋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形成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差异化发展格局,带动区域蓝色科技成果转化及关键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积极加强环渤海沿海经济区合作,着力构建山东半岛海洋创新战略联盟。借助青岛与烟台、威海、日照等沿海城市体制力量,搭建以即墨核心区为跨域性正式和非正式平台,通过发挥半岛地区各方力量,整合区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协调发展。
2.探索平台运作模式
实现海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的协调发展,必须以区域发展为前提、以市场机制为导向,整合科研资源,建设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共享平台,实现研发与市场终端链接。根据蓝色创新发展方向、产业重点,要加快建设“府产学研资介用”一体化创新链平台。可以蓝色硅谷即墨核心区“服务机构+孵化器”系统创新平台为试点,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群团独立运作的组织机构(自组织跨行业协会、产学研资介用联盟等)。借鉴硅谷体制创新经验,将园区具体决策和运营交给跨界合作主体,遴选和孵化属地型、创新型自组织运行系统。通过政策引导、服务外包、规范标准等制度安排,支持多学科、跨行业的行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参与运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的引导作用,目前众多海洋工程实验室、孵化器与本地产业转型升级联系不紧密,应与产业转型、创新发展考核评估挂钩。通过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参与专项运作管理等,建立社会组织与产学研资介之间的服务对接机制。以良好的系统组织运转及全方位服务,落实政府相关政策。
3.提升政策比较优势
针对山东沿海城市政策比较弱势,加快出台系统配套政策,补齐政策短板,提升服务水平。参照沿海先进城市或地区政策,增加国家及省市重点高端项目配套比重及人才专项基金,围绕房价高、薪酬低、医保水平滞后等,通过整改和发展两促进,补齐人才、体制、投融资等政策“短板”,持续解决公共服务效率低、政策不落地等问题。另一方面加快推进蓝色硅谷等沿海园区先行先试政策,借鉴中关村先行先试、张江高新区负面清单试点、杭州人才新政27条等政策措施,提升创新政策资源优势。对于孵化创新项目,实施政府参与控股的股权期权激励机制。设立以创新项目为主体的人才专项运作基金,加大对引领性、多层次人才的吸引力。
4.完善创新链接配套
美国硅谷、深圳科技园的经验之一,是“无群不成园”“无链不成军”。与发达国家相比,韩国、日本船用设备本土化装船率分别高达85%以上和90%以上,我国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配套本土化配套率不足30%。因此,实现蓝色硅谷转型发展,要加大园区创新配套与产业集聚。一是建立完善的系统配套链接体系。集聚各类创新咨询、风投创投机构、产业联盟和技术联盟等,利用海洋科研优势,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瓶颈,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高度渗透和融合;二是依托中科院、哈工程等院所建立三大(海洋装备、海洋生物、海洋材料)创新链平台。围绕区域及本地产业装备制造优势,完善海洋生物、海洋材料、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产业关键环节,推动项目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创新,促进蓝色产业链接转型升级。三是推进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快实现山东沿海创新合作形态的革命性突变。通过人才、信息、交通、资金协同发展,实现区域海洋产业集群链接,建立跨域半岛创新共同体,提高科技成果转移效率和竞争优势。
5.加大人才结构调整
山东海洋人才居全国之首,仅青岛海洋科技人才就占全国三分之一强,但分属国家、省市等不同部委管辖。各部委互不隶属。“产学研资介用”之间人才断链,形同陌路,造成了在海洋科技领域,虽然人才众多,但条块分割,结构脱节,成果转化率偏低。应抓紧研究蓝色硅谷“人才结构”调整的指导性意见。通过对海洋科技人才资源实施跨部门协同引进、整合、分流,进一步调整人才存量结构,缩小(研发、应用、经营、服务等)人才之间的政策差距;围绕蓝色硅谷人才的需求,适当降低急需专业人才门槛,加大紧缺人才的引进比例。对于紧缺的海洋技能型、应用性、经营性、咨询性人才,一方面加大集中性、针对性的人才全方位的培训,另一方面建立人才结构调整的动态机制,按照岗位需求简化引入程序,及时引进聘用。研究借鉴深圳“虚拟大学”、苏州“科技镇长”、上海“专家工作室”等经验,健全集聚人才、用好人才、分流人才的柔性机制,创造“以用为本”的人才政策环境。
6.破解创新投融资瓶颈
积极推广财政提供股权融资等模式,加快出台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的具体政策。借鉴深圳财政专项转为股权投资模式,以及南山区风投经验,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激励政策,引导基金对风险投资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扶持,促进蓝色硅谷与创业企业、金融资本良性互动,形成企业孵化、培育和资本运作“三位一体”创新链格局。建立蓝色硅谷成果评价机制和运作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项目投入领域,在组织成果评价的基础上,政府并不出面选择项目,而是与专业的投资公司或者基金合作,将财政专项资金注入总盘子,设立引导基金,以资金委托或控股公司,引导科研机构、企业、投资商联合投资,建立股份基金运作公司,推进产学研资介在研发或中试阶段的对接合作,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孵化和产业化。通过组织项目投资,设立蓝色创新股权投资发展基金、蓝色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渠道,推动高端项目引进。
7.建立宽松的创新体制机制
以蓝色硅谷作为先行先试区,推进“府产学研资介”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园区管理、股权激励、人才引进、科技金融、财税支持等方面的先行先试。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行政门槛,减少创新创业手续,积极解决政府“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要管”等问题。一是创新简政放权政策,在科技孵化、创业便利化、科技型企业工商注册、科技服务市场准入等方面,制定蓝色硅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监管清单,以及项目运作退出路线图及时间表,努力营造最佳创新创业环境。二是加快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机制建设,如在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上,推行科研项目人负责制,采取“管好前期大预算,放开后期小开支”模式,项目经费预算与国际接轨,充分考虑科技人员的知识价值和劳动价值,使项目负责人能合理合法地开支费用。同时,在经费预算中,列出科研开支奖酬金的专项,严格限制总额度和个人幅度。
【关于作者】
隋映辉,研究员(二级)、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青岛科学学与科研管理研究会(科学智库)理事长,山东科技大学科技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青岛社会科学院科技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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